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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我一個研究所的同學結婚,
原本都講好要去參加她的婚禮,
但與我相熟的朋友們都知道:我念研究所的時候感情處理得一蹋糊塗,
不但跟一個怪咖糾纏多年,甚至還因為他甩了才剛開始交往一個星期的學長;
好吧,我承認當初我跟這學長在一起的時候居心不良,
但說真的,他其實也是個好人。
現在想想,當初這樣傷害他實在是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,
誰叫我頭腦不清楚...。

好,檢討到此為止。

重點就是:我那研究所同學是我跟學長共同的朋友,
所以當她再跟我確認能不能出席婚禮的時候,
我問她:「你有發帖子給那個XXX嗎?」
她說:「ㄟ有耶!我正想要告訴妳!」
我說:「蛤,那到時候見面好尷尬!搞不好他還想潑我硫酸咧!我還是不要去好了。」
我同學說:「哎唷不會啦!人家都快要結婚了...。」

最後我還是沒去她的婚禮,只用現金袋寄了禮金過去聊表心意。
我實在無法假裝沒事的面對那個無辜的學長啊啊啊!

所以啊~什麼債都能欠,就是這感情債最難還柳~

不過說歸說,
我還是要告誡一下我可能在近期之內會踏上紅毯的朋友:(這次點名呂吱吱)

ㄟ~帖子如果發給我任何一任前男友,就可以不用發給我啦!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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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uyu11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